第三章: 論教會的聖統組織──特論主教職
緒言
18 為了領導天主的子民並使他們不斷地長進,主基督針對著全體的利益,在其教會內設立了各種職務。這些秉有神權的職員,為其弟兄們服務「使天主子民的各份子,也就是所有享有基督徒的真實地位的人們,都能夠由衷地、整齊地共趨一個目的地,而達於永生。
本屆神聖會議,步著第一屆梵蒂崗大公會議的後塵,一同教導並聲明,耶穌基督永生的牧人,曾經建立了聖教會;如同祂由父派遣而來,祂也把使命交給了宗徒們(參閱若:廿,21);祂要宗徒們的繼承人,就是主教們,直到世界終窮作教會內的牧人o.為使主教職保持統一不分,基督定立了聖伯多祿為其他宗徒的首領,並在他身上建立了信仰統一及精神共融的、永久可見的中心與基礎(一)。對於羅馬教宗首席權的設立、權限、性貿、與永久性,以及其不能錯誤的訓導權,本屆神聖大會,再次向全世信友提示其為應該堅信的道理。繼續(上屆大會)未竟的計劃,本屆大會決定公開地宣示表白有關主教的道理,就是和基督的代表(二)及整個教會的可見元首、伯多祿的繼位者,共同管理著生活天主之家的宗徒們的繼位者。
論十二位宗徒之設立
19 主耶穌,祈求天父之後,把祂所願意的人叫到身邊,決定了十二人和祂在一起,並派他們去宣講天主之國(參閱谷:三,13-19:瑪:十,1-42);耶穌把這些宗徒們(參閱路:六,13)組成了一個團體,就是一個固定的集合體的形式,從他們中選擇了伯多祿作這個團體的首領(參閱若:廿一,15- 17)。耶穌先把他們派往以色列的子孫「以後派往世界各國(參閱羅:一,16),要他們分享自己的權能:去接受所有的民族為其弟子,去聖化治理這些民族(參閱瑪:十八,16-20;谷:十六,15:路:廿四,45-48:若:二十,21-23),這樣去傳佈教會,在主的領導下為教會的職員及牧人,萬世萬代,以至世界終窮(參閱瑪:十八,20)。在聖神降臨日, 宗徒們完全被堅定於這項使命(參閱宗:二1-26),一如主所預計:「聖神將臨於你們之身,你們要領受德能,去為我作證,在耶路撒冷,在猶太全境及撒瑪黎雅,直至天涯地角」(宗:一,8)。宗徒們到處去宣講福音(參閱谷:十六;20)。在聖神的推動下為聽眾所接受,便集合為普世的教會,這就是主以宗徒們為基礎,建築於他們的領袖伯多祿身上的教會,而耶穌基督自己則是它的中堅基石.(參閱默:廿一,14;瑪:十六,18:弗二,20)(三)
論繼宗徒之位的主教
20 天主這項使命,由基督付給宗徒,一直要延續到世界末日(參閱瑪:廿八,20),因為他們負責傳授的福音,世世代代都是教會全部生活的總原則。因此,宗徒們便在這個有系統組織的社團內,注意到了設立繼承人的問題。
他們不僅在職務上有過各種助手(四),而且要他們所領受的使命,在他們死後仍得繼續,便把職務交給了他們的直接助手,好像留下了遺囑,使之完成並鞏固他們開創的事業(五),並叮囑其繼承人照顧整個羊群,因為聖神安置了這些人去牧養天主的教會(參閱宗:二十,28)。所以宗徒們便安置了這樣的人,並吩咐他們,在自己死後,要使自己的職務再由其他可靠的人去接受(六)。在教會初期即曾通行的這些不同的職務中,以傳統為證,那些從開始即繼續不斷(七)、由宗徒一脈相傳下來(八)、有主教地位的人所擔任的職務,佔著首要的位置。所以,正如聖依來乃所說的:宗徒的傳統,由宗徒們所設立的主教及他們的繼承人傳至我們,在全世界昭示出來(九),並保存著(十)。
於是,主教們和他們的助手-司鐸及執事-接受了為團體服務的職務(十一),替天主來監護羊群(十二),作其牧人,作教義的導師,聖禮的司祭,治人的職員(十三)。就如同宗徒之長伯多祿單獨所受於主,而又要傳授與其繼承人的職務繼續存在,宗徒們管理教會,要由主教品級的人去永久執行的這項職務,也一樣繼續存在(十四)。因而,神聖大會確認主教們由於天主的安排,繼承了宗徒們的職位(十五),作教會的牧人,聽從他們的,就是聽從基督,拒絕他們的,就是拒絕基督及那位派遣基督者(參閱路:十,16)(十六)。
要我放弃信仰,不如拉一块驴拉的石磨,将我沉到海底更好.
Trust me,I'm a good knight!
宁波教区论坛(http://bbs.nbcatholic.org/index.aspx)